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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套电气企业管理制度四

来源:巨灵鸟软件  作者:进销存软件  发布:2020/1/1  浏览次数:1278

第六章  电缆管理制度

 

第一条 电缆管理制度适用于李沟矿业井上下所有电缆的管理。

 

第二条 机电科负责全矿电缆(6mm2及以上)计划、发放、移交、回收及现场管理等工作,负责制定和完善电缆管理制度及标准,并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。

 

第三条 电缆的发放管理

(一)机电科负责全矿电缆(6mm2及以上)的领取、发放、回收、试验等工作。对全矿电缆实行计算机管理,做到数量清、状态明,帐、物对照。

(二)新购置电缆由机电科批准后从供应科领取,电缆领取后经检验、编号、压号、入帐后方可出库投入使用。库房人员对所有入井电缆(长度大于10m)进行两头压号,压号点距电缆头1m~1.5m。未压号对责任人罚款100元/根。

(三)各单位增加设备需领用电缆时,提前一天到机电科办理手续,电缆发放人员根据审批单审定电缆规格型号、数量进行发放。

(四)各单位需更换电缆时,待科长签字后到机电库房领取。机电库房管理人员发放电缆,同时旧电缆根据回收通知单要求日期交库。

(五)工作面安装及其它工程安装领取电缆时,安装单位依据机电科审批单到机电库房办理手续,领取电缆。

(六)库房发放的电缆,必须由领用单位与机电库房人员现场摇测绝缘合格后,签发入井证方可下井。

(七)机电库房人员要及时将电缆发放、回收、使用及库存情况等进行统计,并将数据上报机电科分管科长。

 

第四条 如电缆存在无压号、绝缘不合格、芯线与绝缘层严重粘连、电缆护套或芯线绝缘出现老化、龟裂或破损等情况,不得下井使用。

 

第五条 电缆的移交、回收管理

(一)各单位更换的旧电缆,应在回收通知单规定时间内升井入库,每迟交一天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/根;入库电缆码放整齐,否则对回收单位罚款200元/根。

(二)工作面或工作地点施工结束,由回收单位在回收通知单规定时间内将电缆升井入库,每迟交一天对回收单位罚款100元/根。

(三)因工作需要改变施工地点需变更使用单位时,由机电科组织原使用单位、接收单位到现场清点交接,交接双方必须在交接后24小时内办理移交手续,迟办一天对交接双方各罚款100元/天。

(四)新安装工作面及其它工程安装结束后,由机电科组织使用单位、安装单位共同到现场对电缆检查交接,存在问题根据交接纪要要求进行整改。交接双方24小时内到机电科办理移交手续,迟办一天对交接双方各罚款100元/天。

(五)回收的电缆出现砸伤、炮崩、截断、数量不够等情况时,由机电科组织追查分析,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。

(六)回收的电缆两端压号齐全,缺号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/根,同时缺少的电缆按电缆原价50%对责任单位处罚。

(七)升井电缆被运到矸石山,由机电科追查,对责任单位按电缆原值进行处罚,对机运队罚款500元/根。

 

第六条 电缆现场管理

(一)井下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、羊尾巴、明接头和电缆破口等,否则按电气失爆处理。

(二)电缆砸伤、挤伤、放炮崩坏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/处(电压等级在1140V以上的罚款2000元/处),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(三)电缆被截断的,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/次。

(四)电缆落地、浸泡在水里或埋在煤(矸)里的,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/处。

(五)电缆漏电的,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/处。

(六)通风队砌风门时,未预留整根穿墙套管(一个风门,腰线以上400mm一侧预留5个穿墙套管,套管上下、左右间距50mm,变电所根据机电科要求预留),否则,对通风队罚款500元/风门。

(七)电缆穿墙无套管、管口无封堵或不用黄泥封堵的,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/处。

(八)电缆吊挂时,大巷(平巷)电缆钩间距为2m米,上、下山巷道电缆钩间距为1.5m,不允许吊挂在风管水管上,通信和信号电缆在上,电力电缆在下,间距0.1米,高压电缆之间、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,否则,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/处。

(九)用铁丝吊挂电缆的,对责任单位按A类一般隐患考核;电缆吊挂不整齐,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/处。

(十)电缆上喷浆料长度超过1m的,对责任单位罚款10元/m。

(十一)各使用单位不得库存电缆或闲置电缆,否则,对责任单位罚款10元/m。

(十二)丢失电缆,按电缆原值的1-2倍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。

(十三)电缆在装车运输时,受力点应防护,否则,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/处;严禁超宽、超长、超高,装车不符合要求,按运输管理制度处理。

(十四)私偷其它单位电缆,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/m。

(十五)不经机电科同意,私自转交电缆,对双方单位各罚款500元/根。

(十六)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,必须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、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,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/处。

(十七)井下巷道内的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m、拐弯或分支点、以及接线盒(连接器或母线盒)两端、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电缆走向牌。标志牌内容包括:电缆规格型号、长度、电压等级、用途、起点、终点及责任人等。否则,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/处。

(十八)井下备用电缆或闲置电缆必须进行封口防潮(芯线与外护套均要封严),否则,对责任人罚款50元/处。

(十九)电缆严禁私自外借,特殊情况需经矿领导批准。

 

第七条 电缆的报废管理

(一)机电科电管组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库房所存电缆进行检查检验,对破损严重、电气性能差、短节等不具备修复价值的电缆进行统计,由库房电缆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申请,经相关单位审批后,按报废处理。

(二)库房电缆管理人员要建立电缆报废台账,内容包括:电缆规格型号、长度、报废原因、报废日期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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